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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书做得很噱头 交房方知打折扣

http://www.F024.com 2005-1-29 8:47:19 [字号: ]

  位于定海城东南的弘生世纪城南区现在已经陆续交付使用。但是,当一批批业主前往参观他们的新家时,却发现这个新建的商品住宅小区与当初开发商楼书上承诺的有所区别:600米塑胶跑道仅剩了沿河的短短两截约百余米,攀岩广场根本找不到,游泳池“袖珍”得像个小水洼……被弄得哭笑不得的业主向本报投诉:这家开发商咋介不讲信誉?

     业主:楼盘与楼书差了一大截

  一名倪姓业主打开当初开发商向购房者发放的楼书,指着一张楼盘的详细规划图说:你看,开发商在楼书封面上讲得多好:‘一个位于舟山绝版地段、绝版地形,拥有600米塑胶跑道、游泳池、亲水公园、韵律操广场、攀岩广场、球类广场等健身设施的现代化社区……’,但等交房时,我们发现,明显感到开发商在敷衍,对业主不负责。攀岩广场、亲水公园哪里去不知道,游泳池位置也移过了。本来环绕小区一大半的600米塑胶跑道只有又短又窄的两截,唉!”

  记者循着业主所指,在弘生世纪城南区转了一圈。情况确实如业主所述,该楼盘的一些配套环境设施,没有遵循楼书规划图上所标明的建设。规划图上沿河的几个平台不见了,塑胶跑道只有短短两截,一些细节被忽略。一名业主带着记者来到小区的游泳池,这个游泳池面积很小,这名业主说:“实在想象不出夏天里怎么到这个小池子里游泳!”

     开发商:对楼书有解释和修改权

  记者找到了设在楼盘现场的销售部,转述了业主们关于小区环境、质量方面的反映。在现场的一名负责人邹家俊接待了记者。据告知,弘生世纪城南区的开发商是“浙江太平洋发展公司”。邹先生翻到楼书的封底,指着一行不太醒目的字说:“公司知道业主的反映。楼书中写得很明白,本售楼书中所提供的效果图、照片,说明文字及其他数据资料等,仅供示范和参考之用。发展商保留解释和修改权。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图纸和法律文书为准。”

  随后,邹家俊先生陪同记者参观了整个弘生世纪城南区。他向记者解释了为何楼书所述与实际有区别的原因。公司本来的确打算按楼书所述铺设塑胶跑道,但如果全部铺设600米塑胶跑道,则会导致绿化率不达标。另外,塑胶跑道的材质含有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成分,所以,公司就铺了较短的两截。

  来到楼盘最南端的一个广场,邹先生说,这个广场,公司投入得不算小。人们可以在这里锻炼活动,这不是韵律操广场是什么?在广场顶端,竖立着一块假山石。在假山石前面,树着一块“请勿攀登”的牌子,与楼书中提到的“攀岩广场”不相吻合。

     律师:开发商有违约之嫌

  当弘生世纪城的数名业主得知,开发商将“对楼书有解释权和修改权”作为挡箭牌时,业主倪先生气愤地说:“我们是看了楼书中的承诺以及开发商制作的楼盘模型,才买了它的房子的。这家开发商说话太不算数了!”

  记者咨询了浙江万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世忠律师。周世忠说,2003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业主反映,弘生世纪城的楼书广告具体写明了600米塑胶跑道、亲水公园、攀岩广场等,实际就是要约,楼盘上没有达到原来约定的要求,显然是违约行为。

  记者在采访弘生世纪城南区业主时,听一位业主说:“我们把房款交给开发商,是相信开发商会尽量负责任的。平心而论,弘生世纪城环境的确比一般小区要好,但离当初承诺的差距太大。开发商不把我们的信任当回事,游泳池挪位、变小,开发商仍然可以说那是游泳池,但最起码白纸黑字明确写上的塑胶跑道、广场都被“节省”了,我们都是花钞票买进了的!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没有收到开发商的一份更改通知,实在有些过分了!”

 

评论:有信者荣

  读报的朋友几乎从小就听过那个“狼来了”的故事,记得很小的时候,每每在父母的嘴里不止一次地听这个故事后,心里就会想到要做一个诚信的人,要不然是迟早会被狼吃掉的。这或许是中国孩子最早受到的有关诚信教育。

  看完记者裴驰宇采写的这篇报道,第一感就是这家开发商,怎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让楼书成了“画饼充饥”的翻版,他们怎么可以恣意地在业主们原本应该享受的小区设施上“大打折扣”,且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愚弄购房者?难道他们真的可以见利失信?是的,他们现在或许可以置业主的利益于不顾,也可以用所谓的解释权来敷衍购房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百姓心里有杆秤”,当一家开发商开始自砸招牌时,等同于在商业竞争中自毁长城。

  在房产业介于进入拐点阶段的目前,购房者遭遇类似于“弘生世纪城”那样的“楼书陷阱”并非首次,前不久,本报曾披露有购房者买的车库居然连一辆桑塔纳都无法开进,而开发商却振振有辞说符合规定;某小区为招徕购房者,说是小区内有网球场,结果是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网球场宽度大大不足;就连笔者所住的小区,当时开发商也是口口声声承诺“是个封闭小区”,可搬进小区整整四年,未见封闭,更谈不上有良好的物业管理。而有消息说,现在,有关房屋质量的投诉已经成了“老大难”问题。在不少老百姓的心目中,个别房产商的形象几乎成了“无良商人”的代表。

  经商的人都知道有句名言——“有信者荣”。现在的房产市场,由于众多因素,可能还是属于卖方市场。但是,如果人们一旦改变“追涨心态”,或者说是政府开始打压房产泡沫,那么,卖方市场很可能转化为买方市场,那个时候,诚信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品牌作为企业诚信形象的结晶,将至关重要。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企业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单位,良好的宏观信用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保障。打造和谐社会,建立诚信体系,与百姓利益休戚相关的房产商们责无旁贷。

  “有信者荣,失信者耻”,谨记谨记。(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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