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提醒:享受补助政策需在房交会期间办理认定手续 相关问题可打22973610咨询
今年秋季房交会有啥优惠政策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8月20日上午8时40分至10时10分,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设置的热线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沈阳市房产局市场产权处副处长秦辉、工作人员刘健,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转移变更登记部部长王晖做客本报会客室,就2008年沈阳秋季房产交易会相关优惠政策及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等相关问题进行权威解答。
购房给补助
和平区张先生问:今年秋季房交会啥时候举办?会场设在哪里?
答:9月12日至15日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乘334路、214路、152路等公交车可到达)举行“中国·沈阳2008秋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在沈阳房产超级市场(沈河区团结路88号,原惠工板行,乘126路、105路、224路、333路、334路、212路、256路、289路、227路、254路、294路、253路、292路均可到达)设分会场,还将开通“免费观展直通车”。
铁西区吕先生问:在房交会期间购房需要办理享受补助政策的认定手续吗?
答:需要。在房交会期间,每套住房的买卖合同上必须同时盖有房产、地税两部门认定享受优惠政策的专用印章。
沈河区赵女士问:我准备在房交会期间买一处新建商品房,可享受啥补助政策?
答:秋季房交会期间,个人买卖住房者(包括买房落户的)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补助。
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发给补助资金;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上至18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发给补助资金。
大东区李先生问:我想在房交会期间买一处二手房,可享受啥补助政策?
答:个人购买存量住房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下的(含本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发给补助资金。
特别提示:对拆迁取得政府货币安置补偿已享受差额缴纳契税政策的购房人,如新购房屋面积大于原房屋面积的,按照面积差领取补助资金,但个人住房补助资金不能超过其应已缴纳税款的额度。
皇姑区孙女士问:我买的一处商品房刚满3年,想在房交会期间出售,可享受啥补助政策?
答:个人出售取得产权不足5年、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存量普通自用住宅给予补助。其中,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2000元/平方米以上的,补助标准为75元/平方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在1500元-2000元/平方米之间的,补助标准为56.25元/平方米;个人出售存量住宅成交单价1500元/平方米以下的,补助标准为37.5元/平方米。按以上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存量住宅出售方给予补助。
特别提示:这项补助款由售房人领取。
铁西区金先生问:房交会期间办理各项手续时,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即3元/平方米;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抵押(或预告)登记手续费减半收取,即40元/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房地产证明费减半收取,即50元/件。
公积金贷款最高30万元
东陵区林先生问:我今年61岁了,已经超过了公积金贷款贷款人的年龄限制,听说在今年房交会期间,贷款人年龄限制有所放宽,是这样吗?
答:在本届房交会期间,沈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于房交会会上交易的购房贷款申请,中心提高了贷款年限,放宽贷款年龄:商品房贷款最长年限由25年提高到30年,二手房贷款最长年限由15年提高到20年;贷款最高年龄由男60岁、女55岁上调为男65岁、女60岁。
提高贷款金额上限:贷款的最高限额由25万元(申请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和15万元(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应上调为30万元和20万元。
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40%调整为不低于30%。
提示:在沈阳市购房的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等辽宁中部七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房交会期间,上述7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沈购房同样享受以上政策。
购房便民举措
和平区隋先生问:房交会期间都有啥便民举措?
答:房交会期间,房产等相关部门推出多项便民举措。首次设立“市民公共服务区”,为购房者提供购房指南、需求征集、展板公示、会员登记等服务。在主会场展馆、二手房分会场设立功能齐全的“政策咨询服务台”,提供房屋买卖、租赁、抵押、办证、贷款、维权、纠纷处理等一系列政策咨询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市、区两级房地产办事机构推出延时服务、休息日服务、缩短办事时限等措施。设观展引导台,继续实行观展引导服务。
房屋产权登记
沈北新区关先生问: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实行后,夫妻共有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登记方是否可以单方处理房产?
答:7月1日以前,对于夫妻共有房屋,一般房产证上只注明丈夫或妻子的姓名,在处置房屋时,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登记方不能单独处置房产。
7月1日以后,根据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也就是说,房屋权属登记将同时注明夫妻二人的姓名,并标明“共有”的字样。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登记方单方享有对该房屋的处置权利。
于洪区于先生问:我前年买了一处房子,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我的名字,现想变更为妻子的名字,该如何办理?
答:办理夫妻共有房产登记或夫妻房产变更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等资料)、夫妻双方到场作约定协议。
皇姑区王女士问:2005年我买了一张动迁票,在中介签了个协议,能否办理房证?
答:不能。房屋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能进行交易,私下买卖不符合相关法规。正确的方法应该是由回迁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然后再进行正常的房屋交易。
提示:购买房屋动迁票存在许多不确定风险,广大市民需要谨慎。
本报记者 高志广/文 杨新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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