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
购房人与开发商在售楼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预告登记》
购房人与开发商共同到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合同备案部进行合同备案,并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为自愿)
需要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5.其他必要材料
一次性付款
10个工作日后
领取登记证明
购房人到合同备案部领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如果一次性付款的购房人,到此便可结束。
贷款
10个工作日后
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购房人,最好于当天与银行共同到抵押备案部申请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抵押合同;4.主债权合同;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7.其他必要材料。
领取
登记证明
10个工作日之后,银行到抵押备案部领取《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
义务人:开发商
权利人:购房人
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费用由购房人支付)
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义务人:购房人
权利人:银行
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费用由银行支付)
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费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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