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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国际商富中心物业费涨3倍 40余业主起诉

http://www.F024.com 2009-12-1 11:16:44 京华时报 [字号: ]

  预售合同中约定的3.5元/月·平方米的物业费,一年后交房时却涨至13元/月·平方米,对此不满的朝阳区金海国际商富中心写字楼40余名业主集体起诉,朝阳区南磨房法庭今天将开庭审理此案。
  金海国际商富中心业主王先生称,2007年底,自己与北京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预售合同,合同中约定的物业费为3.5元/月·平方米。在2008年交房时,物业公司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海国际综合楼物业服务处要求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书表示,物业费为13元/月·平方米。

  “我们觉得被欺骗了,可以直接约定13元/月·平方米,为什么要在预售合同中写3.5元/月·平方米?”王先生表示气愤,他称有近百位业主遭遇此种情况。

  “不签就不给钥匙,不给办理入住手续。”业主胡女士说,由于房子是商住两用,她已将房屋出租给一家公司,物业公司阻止其租户搬家具进房间,因此2008年她被迫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书。

  为此,胡女士特意在物业服务协议书上写上了一条补充条款,“本人不同意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元收费标准,要求按原售房合同确定的每月每平方米3.5元标准支付,现交费为暂交”。

  多名业主称,收房以来一直在与开发商、物业进行协调,但是收效甚微。40多名业主已将开发商和物业起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今天南磨房法庭将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海国际综合楼物业服务处,客服经理表示,业主已签订物业费为13元/月·平方米的物业服务协议,预售合同是与开发商签订的,此事与物业并无关系。她称预售合同中的是基础物业费,而物业服务协议书中的是接房物业费,“3块5的物业费是连能源费都交不起的”。她一再表示,物业公司一直以来注重品质服务,多次帮助业主免费出租房屋,且获得业主好评。北京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不便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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