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买房,大意不得
专业人士提醒购房者,初次买房应牢记五条“军规”
对于初次买房置业的人而言,如何选房?如何签订购房合同?如何办理按揭贷款?如何解决买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等,都没有经验,甚至是第一次接触。由此,往往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对购房者本人不利的因素。
|案例|初次买房5万元买来的教训
张女士4月初看中了一环路某项目一套120平米的住房,总价为72万元。由于资金有限,张女士打算首付30万元,其余42万元通过银行按揭贷款。张女士说明情况后,该项目的销售人员当即承诺:张女士是初次置业,最高可享受2成首付。张女士表示,自己只能出据月收入3000元的证明,如果向银行贷款42万元,以20年为期限,每月要还4000余元,因此担心银行在审核时不会通过。但销售人员却向张女士承诺,只要交付了首付款,其余一切事宜都由开发商“搞定”。张女士信以为真,便交纳了5万元定金。
不久,张女士再次来到该项目准备交纳首付款时,却被开发商告知,以张女士开据的收入证明核算,她最多只能向银行贷款20万元。也就是说,张女士必须要交纳52万元的首付款才能买到这套房子。张女士十分不解:当初销售人员的承诺为什么无法兑现?于是便向开发商理论,但开发商却拿出张女士签订的购房合同,张女士这才发现,原来在合同的右下角有一行小字:购房者最终贷款金额以银行核定为准。
由于拿不出52万元的首付款,张女士只能退房,但当初张女士交纳的是购房定金,按照合同协议,这笔钱开发商是不会退的。“退也不行,买也不行,现在是骑虎难下。”张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
|专业人士|五条“军规”初次买房要牢记
事实上,作为首次置业者,发生在张女士身上的事并不是特例,那么在购房按揭时,购房者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相关专业人士认为,对于初次买房的消费者而言,一定要记住以下五点,才不会在买房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关键词1
开发商口头承诺一定要有书面记录
为了取悦买家并且引诱购房者下单,销售人员尽可能会口头答应购房者的要求。有些购房者听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就轻易相信交了定金、首期款,但等到开发商不承认时,购房者就无证据为自己辩护了。而且要注意的是,一些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并不是开发商的意思,等与开发商理论时,其也不会承认或承担责任。无论销售人员给出怎样的口头承诺,以及与开发商的口头约定,都要以书面形式记录到认购书或合同附件中,并且要求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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