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下午,送走高新区联合执法人员后,黄金时代业委会主任孙先生对记者称,3日晚召集业委会成员开会,收集证据准备诉讼,“我们要状告开发商”。
孙先生称,诉讼目标指向开发商原因有二:第一,买家的业主身份疑点很多,而他们得到的信息显示,开发商想将车库出售,而又顾忌买家非黄金时代业主的身份,因此特意“制造”了买家为业主的身份,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钻法律空子”。第二,按照规划规定,住宅小区公用设施是有一定配比的,一次性将49个车位卖给一个买家显然不合适。
至于正在进行的车库改造工程,孙先生的态度十分明确,“开工前并未通知业委会,属擅自变更公共设施用途,严重违反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原状”。
3日晚10点,记者接到业主杨女士的电话,她称业委会会议上,他们再次将停车场的买家叫到现场,“他态度很好,先向大家道歉,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出租停车场没有征得大家同意”。
杨女士称,这次谈话中,买家终于说出他买下的是哪套住宅,并说买停车场是与他人合作,而且他计划在附近开一家饭店。但买家称他买的房屋尚未过户,而且在与业主们交涉过后他也认为,购买停车场将其变成市场不妥当,听从了业主的劝告,下午他已经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掉地下停车场。
杨女士称,买家称开发商的答复是让买家做通业主们的工作,承诺三年以后再将停车场恢复原状,通过出租获得部分收益弥补损失。
杨女士称,如果买家所说属实,那么买家目前并非业主,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场卖给买家就是违法的,“这显然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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