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介用户 密码
新楼盘 | 二手房 | 租赁 | 新闻 | 中介 | 免费发布 | 业主社区 | 建材团购
免费 ·发布出售信息 ·发布出租信息 ·发布求购信息 ·发布求租信息 ·发布合租信息 ·发布装饰图片 ·使用帮助
沈阳房地产网_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产新闻 > 正文

认为买卖是个骗局 业主要状告开发商

http://www.F024.com 2009-6-5 18:02:57 齐鲁晚报 [字号: ]

  3日下午,送走高新区联合执法人员后,黄金时代业委会主任孙先生对记者称,3日晚召集业委会成员开会,收集证据准备诉讼,“我们要状告开发商”。

  孙先生称,诉讼目标指向开发商原因有二:第一,买家的业主身份疑点很多,而他们得到的信息显示,开发商想将车库出售,而又顾忌买家非黄金时代业主的身份,因此特意“制造”了买家为业主的身份,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钻法律空子”。第二,按照规划规定,住宅小区公用设施是有一定配比的,一次性将49个车位卖给一个买家显然不合适。

  至于正在进行的车库改造工程,孙先生的态度十分明确,“开工前并未通知业委会,属擅自变更公共设施用途,严重违反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原状”。

  3日晚10点,记者接到业主杨女士的电话,她称业委会会议上,他们再次将停车场的买家叫到现场,“他态度很好,先向大家道歉,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出租停车场没有征得大家同意”。

  杨女士称,这次谈话中,买家终于说出他买下的是哪套住宅,并说买停车场是与他人合作,而且他计划在附近开一家饭店。但买家称他买的房屋尚未过户,而且在与业主们交涉过后他也认为,购买停车场将其变成市场不妥当,听从了业主的劝告,下午他已经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掉地下停车场。

  杨女士称,买家称开发商的答复是让买家做通业主们的工作,承诺三年以后再将停车场恢复原状,通过出租获得部分收益弥补损失。

  杨女士称,如果买家所说属实,那么买家目前并非业主,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场卖给买家就是违法的,“这显然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评论】【收藏此页】[字号: ]【打印】【关闭

热点新闻 相关新闻

· 认为买卖是个骗局 业主要状告开发商
· 地下室变“游泳池” 业主起诉开发商赔37万
· 业主可以查阅小区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 司法解释明确业主身份界定标准 填补法律空白
· 深一开发商"人间蒸发" 业主无房产证损失大
· 业主嫌贵小区通气遭搁浅
· 不提前介绍预算价格 “业之峰”冒充业主签名
· 业主跳价延周期 沪中低价二手房热度有所消退
· 帅气业主网上发帖卖房称送宝马加万元助学金
· 业主反价潮吓退实客买家

区  域:  
楼盘名称:  
开 发 商:  
物业地址:  
投 资 商:  
建筑单位:  
付款方式:
快捷搜索 沈阳市新楼盘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快捷搜索 沈阳市二手出售信息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10万以下,10-20万,20-30万,30-40万
40-60万,60-80万,80万以上
高层,多层,小高层,门市,普通住宅

快捷搜索 沈阳市出租房源信息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中介加盟 | 网站帮助 | 房产联盟 | 房产论坛

Copyright © 2003-2008 www.f024.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房地产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