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年6月
地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合同诈骗
庭审焦点:是否虚报注册资本
申先生2006年在和平区南五马路附近的“万丽城”买了套房子,可后来所发生的事情却是令他始料不及的,不但自己的房子仍在“万丽城”的售房信息里,且在房产局登记的合同备案上,这间房子却归“曲某”所有。而和申先生有类似遭遇的“万丽城”业主有130多人。日前,沈阳市中法公开审理了于家伟利用虚构的资金注册公司,进行“一房多卖”的合同诈骗一案。
借鸡下蛋,“皮包公司”干起房地产
2003年6月,于家伟萌生了开个房地产公司的想法。于是他找到李某让其为他注册个房地产公司,可注册需要提供资产证明。于是,于家伟很快就用一些手段取得了各类证明,连李某对其高效的办事能力表示惊奇。拿着这些证明,李某到沈阳市某会计事务所轻而易举地办理了资产证明。
2003年9月25日,于家伟在工商部门取得了执照,当时的注册资金是800万人民币,按照有关规定需要3名股东,另两人一个是他的妹妹,而另一个就是他的前女友。
于家伟就用这个“皮包公司”,干起了房地产开发。两手空空的他找到几个朋友,“现在从我手里低价买房,等到房子交付使用时,按市场价回购,每平方米保你挣1000元以上!”在高回报的诱惑下,他的“朋友”以个人贷款买房的名义从银行贷款1000多万元,再加上于家伟从几个典当行借来的1000多万元,就是靠这东拼西凑的2000多万,“万丽城”开工了。
一房多卖,多套住房变成摇钱树
刚开盘时,万丽城销售很好,但还是无法填充银行巨大的缺口。为摆脱债务危机,于家伟心生一计,就是把已卖掉的房子再转卖给其他买房人,进行“一房两卖”,甚至“三卖”、“四卖”,有的一间房居然有5位业主,而他却从中非法牟利270多万元。后来东窗事发,想平息此事的于家伟决定,买回早先卖出的低价商品房,但是资金不到位,此事没有成行。
此时,一些如梦初醒的业主开始要求开发商退房,张大爷就是其中的一位。他曾先后69次找开发商要房,为了掌握证据,张大爷将每次讨房遭遇进行了记录。张大爷介绍说,女儿是在2005年5月27日在万丽城买了房,总房款为22.2万元,自己先付了20万元,开发商只出具了一张“专用收款收据”,盖有“沈阳万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当初约好补齐余款2.2万元后出具正式购房发票,但自己交款时,开发商仍不能出具正式发票,自己觉得不对劲就要求退款,但开发商置之不理。
虚报资本,房地产公司老板受审
最后,没有得到补偿和解释的业主把于家伟连同其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在案件的调查中又牵出了于家伟利用虚假信息,虚报注册资金注册公司的犯罪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于家伟一直以“时间太长了,不记得了。”“应该是吧。”这种模糊的回答搪塞着公诉机关和审判人员的讯问,即使公诉人员一再地强调希望他能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于家伟也还是一直以各种理由不正面回答问题。
不过,公诉人询问他在注册公司时,有没有真正的资金注入时,于家伟说:“我的公司还有那个楼,值五千多万,远远大于那个八百万。”“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资金?”公诉人再次要求他正面回答问题。“那应该是没有。”于家伟终于承认自己的公司在无半点注册资金的情况下,竟然敢空手经营房地产。
当日,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