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林摄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有银行贷款记录(未结清),再申请贷款就算做第二套住房。但为了满足市民正常的更换住房需求,如果第一套住房贷款已经结清,再向银行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下),银行会按照第一套住房的标准进行放贷。
上周五,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9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强调,各家商业银行“要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严格执行‘二套房’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该消息一出,立刻引起沈城市民的密切关注,部分市民甚至担心影响到自己的购房计划。7月20日,记者从沈城各家商业银行获悉,沈城普通市民的房贷需求不会受到影响。
日前,南方部分城市出现二套房贷大规模松动状况,部分二套房贷客户可以享受到第一套住房贷款的优惠政策,在利率上享受基准利率打七折、首付下降至二到三成的优惠。针对这种情况,银监会发出通知,重新明确第二套住房贷款标准。记者采访发现,南方部分城市出现的松绑状况并未在沈阳发生。“银行方面一直按照银监会规定,严格第二套住房贷款标准,即首付至少为四成,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20日,沈城多家银行个贷中心人士表示。
商业银行人士表示,普通市民完全可以放心,银行会满足普通市民的正常住房贷款需求。目前沈城各家银行在第二套住房的界定标准上基本统一,即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有银行贷款记录(未结清),再申请贷款就算做第二套住房。但为了满足市民正常的更换住房需求,如果第一套住房贷款已经结清,再向银行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下),银行会按照第一套住房的标准进行放贷,利率最低仅为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最低可至两成。
另外,对于已经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沈阳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也可享受到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据了解,目前多家银行按照沈阳市最新公布的2008年人均住房面积29.02平方米来判断是否为改善性住房。
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以上两方面完全能够满足市民普通住房需求。除了上述情况外,银行将会从首付成数和利率方面,严格控制投资性住房贷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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