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购买5套小户型 只缴首付款 贷款未批下 尾款未付 最近———
本报讯(记者冯祎)5年前,罗先生一气儿买了5套小户型。由于他一直未缴尾款,开发商最近准备收房了。
2004年,罗先生在位于广安门外的荣丰2008小区购买了5套小户型,面积均在23至28平方米。据他讲,按照当时的房价,他购房时共支付了20余万元的首付款。“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保险,我一样没落,全都缴齐了。”罗先生说,当时开发商曾承诺,会协助业主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然而,土地证、房屋使用证等手续都已经办妥后,银行贷款却迟迟未到位。
于是,5年来,罗先生也就一直没有负担月供。
这些年来,几套房子一直外租给其他公司使用,罗先生并未在此居住,但最近一个多月来,他却每天都要来小区“视察”一下。
原来,今年初,小区开发商突然告诉他,这几套房的产权应当归开发商所有,理由是罗先生入住5年,却一直未缴纳尾款。
随后,罗先生提议,他可以一次性缴清80余万元尾款,但却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开发商说要缴尾款,必须按照现在的房价,不能按开盘时的价格。”罗先生说,这样的要求令他无法接受。
据悉,该小区在2004年开盘时每平方米均价约在7000元,随着近些年楼市大热,如今已经飙升到了13000元。
面对翻了近一倍的房价,罗先生认为,当初未成功办理银行贷款是开发商的失职,而不应让业主来为这个过错买单。
开发商回应
未承诺帮助办贷款
该小区的开发商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金先生表示,买房者都应自行办理银行贷款。由于房价涨幅明显,罗先生拖欠的房款也应上涨。
该公司的律师辛先生称,开发商曾就此事向法院提出起诉,法院已判决罗先生须退还房屋,但该业主一直未履行。另外,罗先生提出的“开发商承诺帮助办贷款”一事纯属造谣。
律师说法
想保房业主须提供证据
北京大嘉律师事务所的马凡勋律师认为,在此类诉讼中,被告方如想胜诉,必须拿出能证实开发商曾承诺帮其办理贷款的证据,以及长期未办理成贷款的相关证明。“房产证都办下来了,就应该按当初合同规定的价格缴费。”马律师说,即使法院判决业主须执行偿还贷款的义务,他也不必按照目前的市价缴纳尾款,但有可能须另付5年来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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