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报讯 开发商逾期半年交房,让购买紫云华庭的郭先生等8位业主非常气愤,他们向银川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赔偿33万元的违约金。但到8月25日,申请还没有结果。
2008年1月10日,郭先生购买了由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紫云华庭小区的房子,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开发商2008年11月30日交房;如果逾期,甲方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实际支付之日起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2008年12月底,仍未拿到房屋钥匙的业主从开发商处得知,由于楼房的相关配套设施仍未完工,交房日期要延迟。直至今年6月1日,业主们才拿到钥匙。
郭先生告诉记者,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赔偿包括他在内的8位业主33万元违约金,但他们至今未拿到违约金,而开发商给的赔偿他们也不能接受。无奈之下,他们向银川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位销售负责人表示,房屋确实延期,他们今年1月5日告之业主入住小区,而且春节前专门开了业主代表座谈会,对延期原因进行了解释,并承诺按照合同内容,对300多户业主进行赔偿,赔偿期限按2008年11月30日至2009年1月5日计算,九成以上业主表示接受。目前,该公司已向大部分业主支付了违约金。
然而,郭先生对开发商的说法不认同。他说,他是在5月6日的一份报纸上看到小区入住通知的,而之前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银川分所的律师认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纠纷,购房合同是主要的依据。买卖双方切不可无视合同约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