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购买预购商品房(期房),购房人可以不必再与开发企业同步到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办理登记了。 9月9日,沈阳市房产局出台房产权属登记“十项便民举措”,开发企业及购房者今后在办理相关手续上将大大缩减时限,提升效率。 新版“十项便民举措”,是沈阳市继2008年出台“十项便民举措”、25条房产新政之后,今年在充分学习国内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又推出的房产方面便民新政。其目的就是让办事者少费心,省时间。
十项举措中,最被市民关注的是企业与金融机构办理登记业务,新政中购房者将可以“单方”办理登记,直接解决了以往受规定登记时间限制的苦恼。据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里的“单方”办理,并不是说以后买房人自己就能办登记了。而是指开发企业可指定代理人将所有项目先期进行登记,这样服务中心在电脑中就会留有档案。购房人在后期来办理时,经过电脑确认对照核实后,可以办理登记。 “单方”的准确意义是指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双方在办理时,打了个时间差。
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登记要求双方到场,以避免欺诈行为。但开发企业如果每次与一位购房者办理登记,这样就会花费大量精力。企业于是规定几位购房者同时办理,这样就对购房者有了一定的时间限制。通过打时间差的办理,可以让企业与购房者双受益。此举为沈阳市首创。
此外,新举措的一大特点就是“快”。对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以及测绘等时限进行的大幅度压缩,以前需要一个月才能办完的事,如今一周有余就可办结,速度之快,在全国都是领先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登记某些环节上目前有个界限,即2009年4月1日后。这是因为沈阳在学习先进经验后,对档案工作进行了重新整理,由于以前这部分工作基础薄弱,整理还需要一定时间。随着整理的进展,该时间界限将不断向前推进。
相关负责人还提醒,如今的权属登记服务大厅功能及效率大幅提升,对于当日办理预购商品房登记事宜即可当日消化掉。老百姓办理登记都喜欢赶早,就会出现上午人很多,下午2点后没人的情况。因此百姓大可不必为怕办不完事而赶早,既避开人流高峰又能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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