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9月6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9月22日长沙召开物业服务费听证会,对《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草案)进行听证。该《办法》的部分内容为:收费项目或分为基本项目(由物业收取):保安费、保洁费、停车费,物业与住户协商收取项目: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理运费、出入证件工本费、装修押金。收费形式或分包干制或酬金制。 本报长沙讯小区里的保安费、保洁费、停车费要怎么收才合理?哪些算是乱收费行为?绝大多数市民可能并不清楚。针对这一现象,湖南省物价局正在采取措施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在着手进行修订,9月22日就将正式召开行政决策听证会,对该办法的修订进行公开听证。 据省物价局住房旅游和服务价格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此次听证属于行政决策听证。 凡湖南省内自愿为政府决策尽义务的公民,及在湖南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在2009年9月10日下午5时前通过填写报名表或登录价格在线网站网上报名。湖南省物价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并在听证会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听证代表,并于9月15日公布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2212410。市民对于物业服务费有什么建议,可打本报热线0731-85571188,我们将把你的建议告知省物价部门。 [链接] 部分听证内容 收费项目 基本收费项目(由物业收取):保安费、保洁费、停车费。 物业与住户协商收取项目: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理运费、出入证件工本费、装修押金。 收费方式 包干制,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酬金制,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物业费预收年限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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