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介用户 密码
新楼盘 | 二手房 | 租赁 | 新闻 | 中介 | 免费发布 | 业主社区 | 建材团购
免费 ·发布出售信息 ·发布出租信息 ·发布求购信息 ·发布求租信息 ·发布合租信息 ·发布装饰图片 ·使用帮助
沈阳房地产网_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产新闻 > 正文

如何保证提供大量保障房?

http://www.F024.com 2010-3-28 10:42:34 南方都市报 [字号: ]

  最近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出台了一些措施,其中广州出台了“新穗7条”,比2007年的“穗7条”又有所加压。保障性住房的大量供应,能否有效平抑部分城市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业界议论纷纷。

  我赞同政府大规模提供保障性住房,但如何让其更成功地实施却有一些问题要解决。首先,要调整保障性住房的结构。我坚持几年来一直坚持的观点,即在保障性住房中,要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只在房价实在平抑不下来、老百姓反映十分强烈的时候,临时出台一些限价房;而要加大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尤其是要完善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制度。经济租赁房和限价房是“半公共产品”,都涉及到一定时间后的产权转让,最终将转化为私人商品房,多少有“劫富济贫”之意。由于可以成为投资对象,因此目前无论如何都难以杜绝钻空子的投资行为,从广州、深圳以及武汉等地多次爆出违规事件就可以看到其弊端很多。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或经济租赁房)如果只租不售,那就永远是“公共产品”,理论上可以不断流转,让贫困户和中低收入群体实现“住者有其居”。

  其次,要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和管理制度。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在一时难以退出保障性住房之前,要通过网上公示、加大违规处罚等措施来防止弄虚作假,提高违规成本;一旦发现违规,不仅收回住房,还要根据居住时间长短进行经济处罚,否则就以坐牢替代,使欲违规者望而却步。对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要降低标准,不提供停车场所,户型一律在60平方米以内,使其只要富裕起来就想搬离,从而再转让给新的租户,让这类“公共产品”周转起来。租户资料也要对外公示,防止“搭便车”行为。

  再次,要完善二手房租赁市场,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如果没条件租住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又买不起新房,应该转向二手房的买卖或租赁,而不是一定要提供适合这个群体的新房。除了买卖之外,二手房租赁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防止房东欺行霸市。可学习美国城市建立房客委员会,制约房东的不公正行为,实行规范化的租赁合同管理。二是方便户口的转移和小孩入学。只要是本地户口租房五年以上小孩可以在当地入学;外来人员也享有同样的小孩就近入学待遇。

 

评论】【收藏此页】[字号: ]【打印】【关闭

热点新闻 相关新闻

· 如何保证提供大量保障房?
· 政协委员:应多建保障房 保障对象可考虑白领
· 保障房用地性质不得改变 土地应由政府收回
· 政协委员建议用建保障房 作考核政府主要指标
· 保障房建设蜗牛化:开发周期比商品房长1-3年
· 保障房扣分管理要兼顾公平 发挥最大效能
· 保障房监管机制应引入群众力量
· 国内首家保障房概念股:最终利润可达7%-8%
· 保障房建设:从住房结构"拾遗"到"重建"住房结构
· 保障性住宅利润达20%?房地产商逐利保障房

区  域:  
楼盘名称:  
开 发 商:  
物业地址:  
投 资 商:  
建筑单位:  
付款方式:
快捷搜索 沈阳市新楼盘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快捷搜索 沈阳市二手出售信息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10万以下,10-20万,20-30万,30-40万
40-60万,60-80万,80万以上
高层,多层,小高层,门市,普通住宅

快捷搜索 沈阳市出租房源信息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中介加盟 | 网站帮助 | 房产联盟 | 房产论坛

Copyright © 2003-2008 www.f024.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房地产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