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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新规:开发商办商品房预告登记没有风险

http://www.F024.com 2010-3-4 13:36:31 沈阳晚报 [字号: ]

  为方便广大购房者,房产局推出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由开发公司集中申请的便民举措,部分购房者对于此种做法的安全性提出了质疑,那么本期房博士将为广大沈城百姓解释预告登记集中申请的程序,让百姓吃上一颗定心丸。

  首先,房屋登记机构要对申请集中办理预告登记的开发企业进行资格审验,只有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才能为购房者集中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同时,房屋登记机构要采集开发企业代办人的人像及文字信息。
其次,开发企业代办人将购房者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要件提供给房屋登记机构,房屋登记机构根据这些要件受理申请,如符合登记条件,3个工作日后,将为购房者发放《预告登记证明》。
  具体的要件为:

  1.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3.买受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5.询问笔录;6.其他必要的材料。

  由开发企业集中申请预告登记,对于购房者来说,没有风险。

  首先,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保护的是购房者的权益,开发企业为购房人申请预告登记,保护的是购房者的权益。另外,登记机构还要为购房者发放写有购房者名字的《预告登记证明》。

  其次,开发企业代办人向登记机构提供的要件,都是购房者自己签署的文件,能保证是购房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再次,集中申请预告登记的开发企业,都是通过登记机构资格审验的。

  温馨提示:1.购房者同开发企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向开发企业索要合同备案表或合同备案号,以便于上网查询备案信息;2.购房者如委托开发企业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可与开发企业代办人共同填写申请要件,确认无误后,再委托开发企业办理预告登记,这样可避免购房者多次往返。3.购房者委托开发企业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后,要向开发企业索要预告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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