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处原名为“惠城后花园”的小区,2007年6月就因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3年后又将农民的拆迁安置房当做商品房卖等问题,引来业主与弓寨村村民强烈抗议。面对开发商的这些行为,当地国土部门却表示:“开发商不听,我们也没有办法。”(5月29日《工人日报》)
一个当今非常吃香的国土部门,竟然对开发商没有办法,这太让人匪夷所思了。如果把该国土部门的荒谬言辞看作官场的推诿陋习,想必堂堂政府部门也不会以如此丢脸的借口推卸责任。一向趾高气扬的权力,怎么会屈从于开发商呢?照理国土部门才是开发商的财神爷,是开发商敛财的发源地。但是,这个国土部门却表示:“开发商不听,我们也没有办法”。此话虽然混账,也许不乏实情,否则,作为一个政府部门是不会道出如此的“无奈”和“苦衷”的。
但是,政府部门好像从来没有束手无策的时候的,哪怕冤情深重的访民千里迢迢来到京城,政府部门也能及时拦截押回;哪怕被拆迁户以生命捍卫私人财产,也拦不住拆迁部门的推土机,哪怕跳楼、自焚,从来没有影响过政府部门的“发展规划”。权力之威力,在当今已经发挥到肆无忌惮的地步了,还能找出什么不靠权力能出人头地的?而无所不能的权力却对开发商“没有办法”,其中的原因就令人深思了。
要么开发商找到了比国土局更硬的后台。如果开发商把更高的权力也开发了,当然就不会把国土局放在眼里。在现行的体制运作模式下,上级长官的意志是可以决定国土局官员是管土地还是在土地上种红薯的,这些官员的乌纱之虞,足以让他们对这些开发商低三下四;要么是该国土局已经和开发商穿一条裤子了,成了利益的共同体,至少也是被开发商的糖衣炮弹击中了软肋,只能荣辱与共。
不管哪一种情形,都难以回避官场腐败和权力寻租之嫌。因为从社会结构和权力的隶属关系来看,这都是极其反常的。其实,某些政府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那点事,不说大家也能看出几分,但政府部门到了对开发商“没有办法”的境地,还是让人很意外的。这种意外带来的后果是,民众对权力的失望,甚至绝望。当一个社会的权力和利益集团勾肩搭背,无视法律法规,置人民利益于不顾,甚至向违法行为妥协,老百姓还能指望什么?
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给了老百姓一个又一个希望,但落实到地方政府居然连对开发商违法行为都无力处置,还谈什么理性回归?更别奢谈什么刚性措施了。政府部门都对开发商“没有办法”,老百姓对野蛮拆迁和高房价就更无能为力了。所以,“开发商不听,我们也没有办法”所给出的信息,不仅是某些政府部门的无能,更让人感到自己是生活在一个无序失控的社会里。开发商的如此强势,或许是许多利益集团的共同强势;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的“没有办法”,更可延伸到对各种社会问题的逃避推卸。那么,在民众心里,这种无助和失望情绪的沉淀和纠结,乃是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不知相关政府部门是否以为然?(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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